日前,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聯合印發《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下稱《意見》)。11月25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在京舉行第四季度例行新聞發布會,國家知識產權局副局長甘紹寧等對《意見》進行了介紹和解讀。
甘紹寧表示,該《意見》是新時代全面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綱領性文件,為做好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
明確“兩個目標”
《意見》的出臺,確立了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干什么、怎么干”的問題,并明確了兩個階段的目標。
《意見》包括99條重點措施,從知識產權“嚴保護、大保護、快保護、同保護”四個方面著手,內容包括:強化制度約束,確立知識產權嚴保護政策導向,包括加大侵權假冒行為懲戒力度、嚴格規范證據標準、強化案件執行措施、完善新業態新領域保護制度等;加強社會監督共治,構建知識產權大保護工作格局,包括加大執法監督力度、建立健全社會共治模式、加強專業技術支撐等;優化協作銜接機制,突破知識產權快保護關鍵環節,包括優化授權確權維權銜接程序、加強跨部門跨區域辦案協作、推動簡易案件和糾紛快速處理,加強知識產權快保護機構建設等;健全涉外溝通機制,塑造知識產權同保護優越環境,包括更大力度加強國際合作、健全與國內外權利人溝通渠道、加強海外維權援助服務,健全協調和信息獲取機制等。
《意見》明確了兩個階段的目標,第一階段,力爭到2022年,侵權易發多發現象得到有效遏制,權利人維權“舉證難、周期長、成本高、賠償低”的局面明顯改觀;第二階段,到2025年,知識產權保護社會滿意度達到并保持較高水平,保護能力有效提升,保護體系更加完善,尊重知識價值的營商環境更加優化,知識產權制度激勵創新的基本保障作用得到更加有效發揮。
如何按期達成這些目標?甘紹寧在發布會上做出了回答。他表示,國家知識產權局將加快制定落實《意見》的推進計劃,針對重點領域、關鍵環節明確專項任務、組織專項行動,實現精準發力;持續完善落實《意見》的工作機制,會同相關部門及時開展重點任務考核評價和督促檢查;同時,全力做好推進落實《意見》的組織保障工作,確保知識產權保護取得實質性成效。
提高賠償額度
國家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保護司司長張志成介紹,針對當下知識產權保護中所存在的問題,《意見》著眼于統籌推進知識產權“嚴保護、大保護、快保護、同保護”各項工作,從審查授權、行政執法、司法保護、仲裁調解、行業自律等環節部署改革完善保護工作體系,推動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技術、社會治理手段強化知識產權保護,促進保護能力和水平整體提升。
近 年來,我國持續加強知識產權保護,保護工作已經取得長足進步,但保護效果與權利人的期待仍有差距,“賠償低”是其中的一個突出問題。
加大知識產權侵權懲罰力度已經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國家知識產權局條法司司長宋建華介紹,去年12月通過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的《專利法修正案(草案)》規定了懲罰性賠償制度,對故意侵犯專利權,情節嚴重的,可確定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賠償數額,并將法定賠償額從一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提高到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今年4月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的商標法,加大對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懲罰力度,修改條款將惡意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額由一倍以上三倍以下提高到一倍以上五倍以下,并將法定賠償額上限從三百萬元提高到五百萬元。《意見》指出,在專利、著作權等領域引入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大幅提高侵權法定賠償額上限,加大損害賠償力度。“這些舉措將大大提高知識產權侵權成本,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宋建華說。
提高保護效率
保護效率更高是近年來我國知識產權保護所呈現的一個特點,也是《意見》的重點要求之一。
“目前我國已建立25家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形成快速預審、快速確權、快速維權協調聯動機制,為市場主體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維權渠道。”甘紹寧介紹。
知識產權保護中心旨在切實解決知識產權維權舉證難、周期長、成本高等問題,自建設以來得到社會各界特別是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歡迎。這與《意見》提出的“要加強知識產權快保護機構建設”不謀而合。據介紹,下一步,國家知識產權局將按照《意見》部署,進一步加快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布局,確保保護中心建設取得實效。
同時,為讓知識產權保護更快捷,國家知識產權局進一步壓縮審查授權周期,持續提高知識產權審查質量和效率,壓減商標、專利審查周期,更好地滿足社會需求。
“ 接下來,國家知識產權局將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統一部署和安排,進一步完善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建設完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進一步營造尊重知識價值的營商環境,更好地滿足高質量發展需求。”甘紹寧表示。
記者 吳 珂
本文標簽: 【科沃園知識產權】專利申請 專利加急 專利獎 專利獎申報 國家知識產權優勢